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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艺术学院低值易耗费用使用补充规定

发布时间:2017-08-28

1、遵照学校《实验室低值易耗品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进行管理;

2、费用优先保证实验室安全运行和日常维护;

3、费用以全面支撑本学院本科课内实验实践教学,鼓励教学过程使用实验室,促进实验室运行管理等为出发点。其他层次和内容的实验实践项目一律不提供费用支持,但鼓励使用实验室各项资源。

4、费用使用采取先申请后报销的程序:如果能够在申请时列出详细材料清单,按照实际发生费用核算报销;如果暂时无法提交,可提出初步预算上限,在教学过程实施前提交材料清单进行核算进行采购后方予以报销,否则未进行审核自行采购则不予以报销。

5、材料采购后需由实验室人员进行验收,填写入库单;然后填写出库单后方可使用。入库单和出库单一式两份,一份实验室留存,一份作为财务报销附件。材料使用要注意节约,如果发现浪费严重的,将视情况取消费用报销。

6、财务报销审批单签字程序为:

1) 粘贴发票,填写发票张数和金额,在备注部分写明实验(实践)课程名称和事由;

2) 附上入库和出库单备财务存查;

3) 经办人由经办学生和任课教师签字,验收人有实验中心库管和实验中心主任签字;

4) 由主管院长给出经费出处并签署审批栏。

7、实践教学结束后,必须由申请教师提交教学活动过程和成果的书面并附图形式的活动报告,方可报销相关费用。购买的工具类低耗物品必须交回所用实验室管理人员处。

8、鉴于目前低耗费用少申请多的情况,学院实验中心将逐步采取“最终作品审核优良方予以报销”的措施。

9、所有学生和教师在进入实验室前必须进行实验室安全学习,并参加实验室安全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实验室。

10、 实验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关实验室的使用制度,教师和学生必须履行实验室安全要求,如果违反相关安全制度,将予以教育并视情况决定是否停止使用实验室。

设计艺术实验中心

2017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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