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专业评估文件的规定,现将2011—2012年度高校建筑学、城市规划、土木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工程管理等六个专业教育评估申请受理工作公告如下:
申请学校应于2011年8月10日前(以邮戳为准)将申请报告(一式一份)邮寄至评估委员会办公室,同时提供申请报告的电子文档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寄邮地址等详细联系方式。
各专业评估委员会办公室均设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事司。
联系电话:010-58933242,58933389(传真)
E-mail: pingguban@mail.ci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