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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专业评估公告【2011】第2号

发布时间:2011-07-05
土建专业评估公告〔2011〕第2号
 
关于受理高等学校建筑学、城市规划、土木工程、
 
给水排水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工程管理等
 
六个专业教育评估申请的公告
     根据相关专业评估文件的规定,现将2011—2012年度高校建筑学、城市规划、土木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工程管理等六个专业教育评估申请受理工作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学校相关专业点须符合各专业评估文件规定的申请条件,其中申请复评的院校还应附督察报告。各专业评估文件可从http://edu.mohurd.gov.cn/下载,或向评估委员会办公室索取。
二、受理时间
      申请学校应于2011年8月10日前(以邮戳为准)将申请报告(一式一份)邮寄至评估委员会办公室,同时提供申请报告的电子文档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寄邮地址等详细联系方式。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各专业评估委员会办公室均设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事司。
     邮寄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100835)
     联系人:王柏峰     张 健
     联系电话:010-58933242,58933389(传真)
        E-mail:  pingguban@mail.cin.gov.cn
 
 
                      土建学科专业评估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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