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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教育、培养

发布时间:2011-07-05
  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教育、培养
一、 要通过团校、党章学习小组等形式,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同学对党的认识,帮助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尤其要注意加强低年级学生的教育工作。
二、  共青团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
(一)“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的一项光荣职责,是共青团组织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途径,是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工作的重要内容。
(二)“推优”工作在入党申请人提出申请、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后进行。
(三)推荐为入党积极分子的优秀团员应具备的条件有:对党有比较正确的认识,承认党的章程,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已正式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在学习、工作、生活等各方面表现较为突出,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凡受过各种处分者,当年内不予“推优”。
(四)“推优”程序为:在学院分团委老师或班主任老师的指导下,团支部召开团员“推优”大会。“推优”大会由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主持,“推优”大会有本支部2/3以上团员参加为有效。大会首先介绍申请入党人基本情况后,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推荐票数达到实到会人数半数及以上,方可列为“推优”对象。团支部填写《兰州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审批表》(以下简称《推优表》),并呈报学院分团委,分团委在审核有关材料后填写推荐意见并交所属的学生党支部。
三、党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后要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档案。党支部在接到《推优表》后,要召开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人,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档案,以书面形式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和所在班级。
四、  培养人是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教育、培养的责任主体。党支部要对培养人进行培训,每学期至少要召开一次培养人会议,了解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教育培养情况。培养人的工作职责是:做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的引路人,对他们进行政治立场、理想信念、道德情操、价值取向的教育;做入党积极分子的知心朋友,关心、帮助他们解决在思想、学习、生活、工作中的困难;做入党积极分子的督导员,引导他们努力按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发扬优点,克服不足,起模范作用;做入党积极分子的联络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党支部汇报对他们的培养情况,每半年填写一次对他们的考察记录,在条件成熟时,向党支部建议将他们列为发展对象。
五、 党支部要动态地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包括每学期学习成绩、奖惩记录、社会工作、参加公益活动、思想汇报、参加党校培训等情况,方式可以通过与培养人谈话,在班主任处了解以及征求班委和班级同学的意见等。入党积极分子因违纪等原因受处分的,要延长其考察期。
六、  党支部要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入党积极分子主题教育活动,增强教育培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党支部要有意识地创造和利用一些条件,为入党积极分子提供接受锻炼和考验的机会,帮助他们在实践中成长、成熟。
七、  党支部经过讨论报经学院党总支批准并公示后,将条件成熟的或将来很有可能被列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接受入党前的集中培训。
八、  入党积极分子要在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中,不断磨练自己,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要努力做到:
(一)坚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尤其要认真学习党章,学习形势与政策,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树立科学的理想信念。
(二)端正学习态度,遵守学习纪律,崇尚科学,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
(三)积极参加第二课堂活动尤其是科技创新活动,培养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四)遵守高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学生社区生活表现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五)积极承担社会工作,甘于奉献,乐于为同学服务,热爱集体,责任心强。
(六)诚实守信,团结同学,宽容待人,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注重个人品德修养。
(七)每季度至少一次以书面形式向党支部汇报思想,主动接受党组织的考察和教育,主动与培养人沟通思想、交流心得。
  预备党员的接收
九、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考察教育培养合格后,党支部可启动接收其为预备党员的准备工作。
 
设计艺术学院学生党支部入党积极分子管理办法
 
      为加强学生党支部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办法:
一、入党积极分子“八必须”:
1、入党积极分子每学年必须至少有一次参加实践活动(包括青年志愿者活动、学雷锋活动、清明节扫墓、党团知识竞赛等),并在参加活动后向党支部递交一篇活动心得;
2、入党积极分子无特殊原因必须至少有一次报名参加校院组织的军训活动,必须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或 “三下乡”等活动或自发进行暑期社会调研,并向党支部递交较有质量的军训心得或社会实践报告一篇;
3、入党积极分子每学期必须递交读书笔记一篇(作为思想汇报上交党支部),不少于2000字;
4、入党积极分子必须重视党的基本知识和理论的学习,关注国际国内形势,每季度至少向党支部递交思想汇报一篇,内容以写实为主;
5、入党积极分子必须在校院组织或举办的各类活动中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如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缺席;
6、入党积极分子必须模范遵守校规院纪,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带头开展学风建设,为所在的班级争创优秀团支部、优良学风班级贡献力量;
7、入党积极分子必须严格遵守学生社区管理的有关规定,争创优秀宿舍;
8、入党积极分子必须参与校院组织举办的各类科技作品竞赛(包括各类协会举办的各类比赛等)。
二、入党积极分子“八不准”:
1、入党积极分子经推选参加党校培训经考核不合格者不准连续进党校学习;
2、考试成绩有不及格或重修者,半年内不准被列为重点培养对象;
3、全部学期成绩绩点排名未达到班级前50%者原则上不准被列为发展对象;
4、一年内参加学院或班级组织的思想政治理论学习、活动(包括:业余团校、升国旗仪式、校运会、文明校园评估、大合唱等重大活动)无故缺席达两次者,延长考察期半年;无故缺席达三次者,不准被列为发展对象;
5、在校期间有参与宗教活动的,不准被列为发展对象;
6、班级民主测评认可率未达80%者,延长考察期半年;未达60%者,不准被列为发展对象;
7、因各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学校、学院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者,不准被列为发展对象;
入党前思想汇报
1、主要是结合本人思想政治觉悟、学习(包括学习党的理论和学习专业知识)、工作、生活等实际情况,向党支部汇报自己某个时期的综合表现或进步情况,在学校、学院、班级以及学生社区等发挥模范表率作用的情况,也可专题写对重要时事、社会热点问题的认识和态度。
2、每季度至少要递交一篇,按时间顺序排列装订,要写明班级、姓名和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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