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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关于举办首届大学生摄影大展的通知》(甘教高[2013]17号)文件的要求,从2013年起,全省每两年举办一届大学生摄影大展活动,首届大学生摄影大展由我校和甘肃省摄影家协会具体承办。为做好本次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高校美育工作水平,倡导主旋律,促进和推动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加快高校摄影艺术人才培养,为甘肃摄影事业发展服务,为甘肃文化大省建设服务。
主办: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甘肃省摄影家协会
(一)作品征集日期:2013年4月—2013年7月初(我校师生作品报送至设计艺术学院团委办公室,学校将优秀作品推荐至甘肃省摄影家工作者之家参加终评)。
(二)作品展览、奖励日期:2013年10月(在兰州理工大学举行)。
兰州理工大学对于本次活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特成立领导小组:
联系人:王 玲 2973699;王 斐 2976007。
校团委负责本次大展的作品展览和颁奖仪式;设计艺术学院团委负责我校师生作品的征集、评选和上报工作。
学校高度重视本次活动的承办工作,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对活动中所遇到的问题,及时进行协调和解决。各学院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大赛相关工作。积极动员和引导全校广大爱好摄影的老师和同学深入实际、深入生活、深入基层,大胆创作,积极参赛。同时,要利用各类媒体对本次活动进
行广泛宣传,及时宣传报道活动的进展情况,增强活动的影响力。
题材不限,创作时间不限,彩色黑白不限,作品要求真实。
投稿作品为社会生活、自然环境生态、民俗风情、校园生活等各类题材的作品。涵盖新闻摄影、专题报道摄影、社会人文纪实摄影、自然纪实摄影等。对原始画面的内容不得进行增加或删减。对影调和色彩等可做适度调整,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准。
借助特技效果或其他影像元素表现手法,传达一定的艺术理念或思想观念的作品,对创作技法不限制,但所有元素均为本人所摄。谢绝纯粹用电脑软件创作合成的作品参评。
艺术性投稿作品要求为表达审美意趣、倾诉主观情感而创作的作品。题材可涵盖人文景观、民俗风情、人物、静物、动植物等,也包括创意影像、观念影像、实验性影像等。
商业性投稿作品要求以推介某种商品、服务理念或消费方式为目标的摄影作品,但不局限于商品广告、人像、时装展现、城市建筑等。
(三)优秀奖(提名奖)80幅,颁发证书(学生50幅,教师30幅);
(四)入选作品120幅(学生85幅,教师35幅),颁发证书。
证书盖省教育厅、省文联、省摄影家协会的公章,等级奖获得者获得省摄影家协会入会资格,优秀及入选作品按参加一次省展对待。获奖及入选作品将在有关教育媒体、文化媒体和省摄影家协会网站及《甘肃摄影》等刊物上选登和宣传。
(一)在甘肃境内就读的大学生均可投稿。鼓励高校老师参与大展,奖项单设。
(三)作品入选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
(四)胶片、数码均可,来搞只收纸质照片。矩形作品为边长25.4cm;正方形作品为20.32cmX20.32cm,作品不装裱。作品名称和作者姓名、作品类别及学校名称粘贴在作品背面。学生作品由高校统一制作参赛。不收组照。
(五)投稿者的作品应拥有独立的著作权,不得侵犯其他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
(六)获奖作品实行公示制,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七)主办单位对投稿作品拥有在展览范围内的宣传制作权。
本次大展每所本科院校(包括独立学院)提交作品60幅,每所高职高专院校提交作品40幅。初选作品由作者所在大学组织进行。终评由省摄协组织知名摄影家、教授和学者进行。
2013年4月—2013年7月底(以学校投送日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