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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9年甘肃省教学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8-21

关于做好2009年度省级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文件《关于2009年度甘肃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甘教高[2009]4号)精神,2009年度甘肃省级精品课程的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我校本年度省级精品课程评审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课程原则上要求是量大面广的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或是专业必修课,并连续开设3年以上。课程负责人为我校专职教师且具有教授职称。

由于省级精品课程评审采用网上评审的方式进行,因此各申报课程要制作相应的课程网站。课程网站至少提供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以及至少三位主讲教师(包括课程负责人在内)每人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鼓励将课件或全程授课录像上网参评)。录像必须按照“国家精品课程教学录像上网技术标准”制作。

省级精品课程必须是在全省具有优势和共享价值的课程,一定要达到教育部“五个一流”的标准,确保申报质量。申报课程如与以往已入选的省级精品课程相同或相近,省教育厅将适当限制评审。因此,申报之前请各学院要从学校及本学院的特色和优势出发,分析形势并参考“2003—2008年度甘肃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一览表”。

申报省级精品课程的课程必须是我校校级重点建设课程。2008年度及以前的省级精品课程,可按照教育部最新要求,申报2009年度国家级精品课程。

二、申报与评审

本次全省将拟评选省级精品课程40门,其中本科30门。我校被分配推荐9个名额参加今年省级精品课程的评审。由于今年省级精品课程评审数量较往年有所减少,各学校之间竞争加剧,因此各学院(部)要按照精品课程评估指标,认真组织好此次申报工作,从现有的校级重点建设课程中择优推荐。学校将从学院推荐的课程中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推荐9门校级重点建设课程参加全省的精品课程评审。

此外省教育厅将对2008年前获得省级精品课程的网上更新内容及全程授课录像进行检查,未通过检查的课程将被取消省级精品课程资格,同时缩小学校的申报数量。

三、申报及评审时间

各学院(部)在2009年4月1日之前,将本学院所推荐的校级重点建设课程汇总表和申报表报送教务处教研科,同时发送材料的电子文档至oa张琳娜处。

今年学校省级精品课程的推荐工作仍将采用网上评审的方式进行,请各校级重点建设课程负责人于2009年4月1日之前完善并更新课程网站。

附件1:国家精品课程教学录像上网技术标准

附件2:2009年度甘肃省精品课程申报表

附件3:2003—2008年度甘肃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一览表

附件4:甘肃省级精品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

兰州理工大学教务处

二OO九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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