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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理工大学设计艺术学院青年教师过好教学关的规定

发布时间:2009-08-21

教学工作是学院的中心工作,主讲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教学水平是决定教学质量的关键。随着学院的快速发展,一批又一批的青年教师相继进入教师队伍,已成为学院教学工作中的主要力量,其整体素质和教学水平的高低将成为影响和制约学院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因素。为进一步加快师资队伍建设步伐,确保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学校决定正式启动青年教师过好教学关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指导思想

根据兰州理工大学关于青年教师人人过好教学关的相关规定要求,遵循高校教师成长的基本规律,将教学工作分为若干个重要环节。使青年教师在必要的指导和帮助下,完整地经历所需的各个教学环节的培训,并在相应的考核中达标。切实做到使我们的青年教师能在刚走上教学岗位的头几年时间内,通过在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教学艺术和现代化教学手段等方面的学习与训练,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地走上讲台、立稳讲台、站好讲台,成为合格的高校教师。

2、培养与考核对象

1)具有助教职称的青年教师;

2)2003以后上教学岗位的新教师。

3、培养与考核内容

根据高校教师教学工作的基本要求,学院将培养和考核内容细化如下:

即:岗前培训、相关水平测试、听课和辅导、备课、试讲、协助指导设计课、协助指导实习、自身参加实习、协助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多媒体教学与课件制作、参加科研课题研究、参加教学研究、班主任工作。

4、工作程序

通过岗前培训考试及相关水平测试

5、保障措施

1)、全面实施青年教师导师制

为做好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学院要为每一位准备走上讲台的青年教师配备教学经验丰富、工作认真负责的青年教师导师。青年教师导师既可从在职教师中,也可从刚退休的教师中选聘。导师按照学校有关青年教师导师制的相关规定,负责或参与青年教师在辅导、答疑、备课、上习题课和讨论课、指导实验和实习等教学环节的指导工作。

2)、确保考核工作规范有序

为加强对青年教师过教学关的工作全过程的检查和督促,学院要求每一位准备走上讲台和刚走上讲台的青年教师必须通过学院试讲环节;其他各项参与教学的工作要有详细的考核纪录。

今后,新教师上讲台前必须经过相关教学环节的培训和考核,个别师资特别紧缺的系,新教师可先上讲台,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的培训与考核工作,学院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再上讲台。

3)、明确相关人员工作职责

青年教师过教学关工作由学院的教学院长具体负责,指导青年教师的导师每学期需将考核记录本交学院备案、保管,学院各系应积极采取各项切实可行的措施,努力配合好此项工作。

学院将青年教师过教学关工作作为各系年度考核目标之一,同时加强对指导教师的考核,并按照兰州理工大学关于工作量补助的相关规定给予一定的指导工作量。

兰州理工大学设计艺术学院

200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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